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、文学、美学、广播电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受到广播电视节目编导、策划、制作、主持等方面的基本训练,掌握创作、管理广播、电视节目、栏目、频道等方面的基本能力。
通过学习,可以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:
1.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;
2.具有敏锐的观察生活和捕捉社会发展走向的能力,以及用广播电视手段表达思想感情的能力;
3.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;
4.了解广播电视的理论前沿的技术发展的动态;
5.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;
6.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。